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规划处网站管理,保障网站安全、稳定运行,提升信息发布质量,强化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,结合本部门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发展规划处网站是由发展规划处制作和维护,用于管理和宣传等目的。发展规划处充分认识网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网站管理,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查,并指定专人作为网络信息员,负责本部门的网络资源的分配管理、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。
第三条 信息发布须遵循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即信息编辑人员对内容真实性、格式规范性进行初审,分管领导对内容政治性、合法性、保密性进行复审,部门负责人对重大敏感信息进行终审。
第四条 网站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,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,造成重大泄密事故。
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部对网站进行统一规划,提供主页空间,发放上传口令,负责技术指导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